发网红的直播录屏是否违法?


发网红的直播录屏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直播内容通常是主播通过自己的表演、讲解等方式呈现出来的,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因此可能受到著作权的保护。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如果直播录屏中包含网红的清晰肖像,那么就涉及到网红的肖像权问题。名誉权是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在传播直播录屏时,如果对网红进行了诋毁、污蔑等,就可能侵犯其名誉权。 从著作权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网红作为直播内容的创作者,享有著作权。如果你未经网红许可,将其直播录屏发布到网上,可能构成对其著作权的侵犯。但如果该直播内容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比如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不构成侵权。 从肖像权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所以,如果你发布的直播录屏中包含网红的肖像,且没有获得其同意,就可能侵犯其肖像权。不过,如果是为了新闻报道、履行法定职责等合理目的,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则不构成侵权。 从名誉权方面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在发布直播录屏时,对网红进行了虚假陈述、恶意诋毁等行为,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就侵犯了其名誉权。 综上所述,发网红的直播录屏不一定违法,但需要获得网红的相关授权,并且不能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在不确定是否可以发布的情况下,最好先与网红进行沟通,取得其同意,避免引发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