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性婚姻是否可以撤销?


在探讨无性婚姻是否可撤销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可撤销婚姻的法律概念。可撤销婚姻,简单来说,就是在满足一定法定条件时,婚姻关系可以由相关当事人通过法定程序予以撤销,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无性婚姻本身并不直接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然而,如果导致无性婚姻的原因是一方在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比如因某种严重的生理疾病导致无法进行正常的夫妻生活,并且该疾病符合重大疾病的范畴,那么另一方就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但在实际操作中,要确定是否能撤销婚姻并非易事。首先,需要明确该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这可能需要通过专业的医学鉴定来确定。其次,要证明另一方在婚前知晓该疾病却故意隐瞒。这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婚前的诊断报告、聊天记录等。 如果无性婚姻并非是由于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导致的,而是在婚后因其他原因造成的,那么就不能依据可撤销婚姻的相关规定来撤销婚姻。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感情因此受到严重影响,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离婚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