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对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不太清楚。担心万一错过时间,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在哪些情况下时效会有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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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因不同情形而有所不同。 首先,如果是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简单来说,就是发现对方有这些损害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后,要在三年内向法院起诉,不然可能就会丧失胜诉权。 其次,如果是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没有期限限制的。这是因为在物权法概念里,这种情况和普通的债权债务不同,所以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也就是说,无论什么时候发现有漏分的财产,都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最后,如果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这里的一年是除斥期间,不存在终止、中断的情况,一旦超过一年再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将不予支持。这是为了维护财产分割协议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相关概念: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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