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后是否不能要求经济补偿?

我和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本来以为能拿到一笔经济补偿,可公司说协商解除就没有补偿了。我不太确定公司说的对不对,想问问在法律上,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后到底能不能要求经济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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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商解除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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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后是否能要求经济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它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该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意味着,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的。 例如,公司因为自身经营策略调整,需要精简人员,主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就可以根据工作年限等因素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比如,员工个人因为自身发展规划,想要换一份工作,主动向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就不符合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后能否要求经济补偿,关键在于哪一方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通常则不能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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