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付了押金之后还能要求付保证金吗?
我租房子时已经给房东付了押金,结果房东又跟我提出来要保证金。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也不知道在付了押金的情况下,法律允不允许房东再收保证金,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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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过程中,付了押金之后是否还可以要求支付保证金,这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押金和保证金的概念。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以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保证金从本质上来说和押金有相似之处,也是为了保障合同的履行或者保障出租方的某些权益。
从法律规定来看,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禁止在付了押金之后再要求支付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对于押金和保证金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主要遵循意思自治原则。
这意味着,在租房过程中,是否支付保证金以及支付的条件和金额,主要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如果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已经明确约定了只收取押金,之后房东再单方面要求支付保证金,租客有权拒绝。因为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然而,如果在签订合同前,房东就提出除了押金还需要支付保证金,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证金的金额、退还条件等事项,租客同意并签署了合同,那么租客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因为合同 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租客对房东在付了押金之后又要求支付保证金的行为存在疑问或者不满,可以先与房东进行沟通,了解其要求支付保证金的原因。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如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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