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品房面积有误差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我买了套商品房,交了定金后才发现实际面积和合同约定面积有误差。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开发商退还我之前交的定金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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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积误差
  • #商品房定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当遇到商品房面积有误差时能否要求退还定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具有担保性质,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对于商品房面积误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有明确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如果商品房面积误差在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并且合同有关于面积误差的处理约定,那么通常要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定金问题。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合同解除,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也应当予以退还。但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不被支持,那么一般不能仅仅因为面积误差就要求退还定金。 总之,商品房面积有误差时能否退还定金,要结合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的面积误差处理原则来综合判断。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购房者可以先查看合同条款,再依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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