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成年的继子女负赡养义务?
我和前夫离婚了,我之 前对他和前妻的孩子尽了抚养义务,现在孩子已经成年。我想知道,离婚后我能不能要求这个成年的继子女对我承担赡养义务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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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后能否要求成年继子女承担赡养义务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的责任。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因为父母一方再婚而形成的一种拟制血亲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如果继父母在继子女未成年时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那么在继父母年老、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继子女就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是基于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事实,形成了类似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然而,当继父母与亲生父母离婚后,这种赡养义务的情况就会有所不同。如果离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并且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抚养教育关系,从法律精神和公平原则出发,即使继父母与亲生父母离婚,继子女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赡养义务。因为继父母在继子女成长过程中付出了时间和精力,给予了经济和生活上的支持,这种付出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完全被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