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殴打他人是否能进行工伤认定?

我在工作的时候和同事起了冲突,动手殴打了对方,结果自己也受了伤。现在我想申请工伤认定,不知道像我这种殴打他人导致自己受伤的情况,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啊?心里挺没底的,想了解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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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基本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也就是说,要判断职工受伤的情况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伤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而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在您这种殴打他人的情况中,如果殴打行为并不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而是基于个人的冲突、纠纷等原因主动实施的暴力行为,通常是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的。因为这种行为并非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认定工伤所要求的与工作的关联性。所以,一般情况下,殴打他人导致自己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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