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可以多次申请吗


取保候审是否可以多次申请,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批准逮捕之前,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当事人有权多次申请取保候审,法律并没有对此设定申请次数的相关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就是说,在批捕前,如果符合这些条件,不管申请几次都是可以的,不过最终能否获批,要由相关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其次,在同一个案件中,当事人通常只能申请一次取保候审。如果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那么就必须解除取保候审或者更改其他的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到了就要按照规定处理,不能就同一案件再次简单重复申请取保候审 。 另外,法院对于被告人不可重复进行取保候审措施。当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之后,如果案件已被提交至人民法院作进一步审理,且此时需要继续保持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状态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时,人民法院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应决定,并且需将该决定通知给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若决定继续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则必须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期限也将从新开始计算;若决定继续采用保证金方式作为担保,那么就无需再收取保证金。但人民法院不得对同一被告人再次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司法机构对于尚未遭受逮捕或已遭逮捕但需更改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为防止他们逃脱侦查、起诉及审判,命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颁发保证书,以确保他们随时接受传唤,并保证他们不会受到拘留,或者至少会暂时解除了他们的强制拘留措施。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