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订过竞业限制协议后能做别的公司的顾问吗?

我之前和公司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现在有另一家公司想聘请我做顾问。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否违反之前的竞业限制协议,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签了竞业限制后到底能不能去做其他公司的顾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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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限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签订过竞业限制协议后能否做别的公司的顾问,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竞业限制的概念。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判断能否做其他公司的顾问,关键在于顾问工作是否会导致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如果该顾问工作涉及到为与原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提供服务,或者利用在原单位获得的商业秘密等为新公司谋取利益,那么就很可能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例如,原单位是一家软件公司,而聘请你做顾问的公司也是从事软件开发业务,并且你在顾问工作中会运用到原单位的核心技术或者客户资源,这种情况下就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 相反,如果顾问工作与原用人单位的业务没有竞争关系,不涉及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等情况,那么一般来说就不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比如,原单位是做服装生产的,而聘请你做顾问的公司是做餐饮服务的,这种跨行业的顾问工作通常不会违反竞业限制。 另外,还需要考虑竞业限制协议的具体条款。有些协议可能会明确禁止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担任任何竞争公司的顾问,即使实际工作内容没有违反协议精神,也可能因为条款的明确规定而不被允许。因此,在决定是否接受顾问工作之前,一定要仔细审查竞业限制协议的具体内容。 如果对能否接受顾问工作存在疑问,建议与原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其对该情况的态度。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比如原用人单位同意你担任顾问工作,那么可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如果无法与原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你又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会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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