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会被辞退吗?

我刚进入一家公司,目前还在试用期。最近工作上有点小失误,心里很忐忑,担心会被辞退。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试用期内到底会不会被辞退呀?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和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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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辞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是有可能被辞退的,但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一个时间段。在这个期间,双方都有一定的考察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是比较常见的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员工的理由。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例如,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了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标准,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没有达到这些要求。又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里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合理且经过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再比如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还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及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也就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最后,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在试用期内,一般不会涉及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况。 总之,虽然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辞退劳动者的权利,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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