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否可以有多个经营场所?
我开了一家分公司,目前已经有一个经营场所了。最近业务拓展,想再增加几个经营场所,但是不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想问下分公司可以有多个经营场所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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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分公司通常是不可以有多个经营场所的。 我们先来解释一下分公司这个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它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登记时会明确一个经营场所,这个经营场所是其主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其中明确了分公司只有一个营业场所。如果分公司要设立其他的经营地点,从法律上来说,不能简单地在已有分公司下增设经营场所。而是应当按照规定,将新增的经营地点设立为新的分公司或者设立为营业网点等其他合法形式。如果擅自以一个分公司的名义在多个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可能会被认定为存在异地经营的违法行为,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所以,分公司不能随意有多个经营场所,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新增经营地点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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