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起诉让对方还钱能否立案?


在分手后起诉让对方还钱是否能立案,这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综合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立案的基本概念。立案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受理案件的诉讼行为。对于起诉还钱这类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分手后起诉还钱的案件中,如果你是借出款项的一方,你就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符合这一条件。“有明确的被告”,就是你要清楚知道起诉的对象是谁,比如要知道对方的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你的诉讼请求就是要求对方还钱,事实就是你在恋爱期间给对方转了钱,理由可以是这些钱是借款而非赠与等。“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说,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而管辖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然而,在恋爱期间的转账性质认定很关键。如果转账是明确的借款,有借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那么这种情况下起诉立案相对顺利。但如果转账是基于恋爱关系的赠与,比如在特殊节日转的具有特殊含义金额的款项,像520元、1314元等,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不过立案还是有可能的,只是最终结果可能不利于原告。所以,分手后起诉让对方还钱能否立案,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同时转账性质的认定也会影响最终的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