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转账记录能否起诉要回?
我在恋爱期间给对方转了不少钱,现在分手了,我想把钱要回来。我有转账记录,不知道仅凭这些转 账记录去起诉,能不能把钱要回来呢?我很担心起诉也没用,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恋爱期间的转账记录是否可以通过起诉要回,需要根据转账的性质来判断。
首先,如果转账是属于赠与性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的。赠与是一方自愿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比如恋爱期间一方为表达爱意,在特殊节日如情人节、生日等给对方转的具有特殊意义金额(像520元、1314元等),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这种情况下起诉要回,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其次,如果转账是借款性质,那么出借方是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的。借款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如果有聊天记录、借条等证据能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即使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结合聊天记录等其他证据,也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这种情况下起诉要求返还借款,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
此外,如果转账是基于附条件的赠与,当所附条件未成就时,赠与方可以要求返还。比如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如果最终双方没有结婚,赠与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所以,恋爱期间的转账能否通过起诉要回,关键在于明确转账的性质,并收集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