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只有转账记录能否要回钱?
我和对象分手了,恋爱期间给对方转了不少钱,现在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其他的借条或者聊天记录能证明这钱是借给他的,这种情况下我还能把钱要回来吗?我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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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手之后,仅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是否能要回钱,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转账在法律上可能存在不同的性质。一般来说,转账可能是借款,也可能是赠与。如果是借款,在法律上是可以要求返还的;要是赠与,通常就不能要回了。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当有转账记录时,它可以作为一种证据证明款项的转移,但仅有转账记录并不足以认定这就是借款。因为转账可能是出于多种原因,比如恋爱期间的赠与、共同消费支出等。 若想以借款为由要回钱,除了转账记录外,还需要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比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能证明对方承认这是借款,或者有其他证人能证明当时双方达成了借款的约定。如果没有这些证据,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将转账认定为借款。 对于赠与,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恋爱期间,一方为了表达爱意或者增进感情而进行的小额转账,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但如果是大额转账,比如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性质的转账,在双方未结婚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和习俗,是有可能要回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所以,在只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能否要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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