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否可以要回来?
我和对象本来打算结婚,给了对方彩礼,但后来因为一些事婚结不成了。我想知道之前给的彩礼能不能要回来呢?心里一直没底,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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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简单来说就是在结婚前,男方按照当地习俗给女方的财物。关于彩礼是否可以要回来,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一种情况,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比如只是举办了订婚仪式或者办了酒席,但没有去民政局领证,这种情况下,给彩礼的一方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因为从法律角度看,双方还不具有婚姻关系,彩礼给付的目的没有达成。 第二种情况,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之后又离婚了,这种时候也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因为结婚不仅是法律上的登记,还包括夫妻之间共同的生活状态,如果只是有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却没有实质的共同生活,那么彩礼的意义就没有得到体现。 第三种情况,如果婚前给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双方离婚了,也能要求返还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总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彩礼是可以要回来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符合这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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