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代理服务的专票是否可以抵扣?


在探讨经纪代理服务的专票是否可以抵扣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经纪代理服务,简单来说,就是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它涵盖的范围很广,比如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指的是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除,从而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也规定了一些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经纪代理服务专票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项目,且不属于不得抵扣的范围,那么这张专票是可以抵扣的。例如,企业委托代理报关公司办理货物报关手续,取得了经纪代理服务(代理报关)的专票,该业务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直接相关,且企业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那么这张专票就可以进行抵扣。 然而,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即使取得了经纪代理服务的专票,也不能抵扣:一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比如企业将经纪代理服务用于职工福利活动,这种情况下取得的专票就不能抵扣。二是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三是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企业在取得经纪代理服务专票时,需要仔细判断该服务的用途是否符合抵扣规定。如果不确定是否可以抵扣,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者专业的税务顾问,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