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交了买房定金还能退回吗?


在购房过程中,一时冲动交了买房定金后是否能退回,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金罚则”。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也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一时冲动交了定金后又不想买房了,从法律规定上来说,通常是不能要求退回定金的。因为购房者的这种行为属于不履行合同约定,根据定金罚则,是要承担相应后果的。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定金是可以退回的。比如,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等标准交付房屋,或者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如虚假宣传房屋的面积、配套设施等情况,那么收受定金的开发商就构成了违约。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购房者就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另外,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订立。例如,国家出台了新的购房政策,使得购房者不具备购房资格,或者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交易。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的。所以,一时冲动交了买房定金后能否退回,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