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立案后双方和解是否能撤案?


在讨论打架立案后双方和解能否撤案这个问题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打架可能涉及的案件类型,一般有两种,即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对于治安案件来说,处理相对简单一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也就是说,在治安案件中,如果打架情节较轻,双方和解并且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是可以撤案的,不再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而对于刑事案件,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打架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在刑事案件中,立案意味着司法机关已经开始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双方和解并不在法定的撤案情形之内。不过,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外,在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但并不一定会撤案。 综上所述,打架立案后双方和解是否能撤案,要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在情节较轻且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撤案;刑事案件撤案则需要符合法定情形,双方和解一般不能直接导致撤案,但可能会对案件的处理产生从宽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