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可以不判归任何一方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是都觉得自己可能没办法很好地照顾孩子,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婚的时候孩子能不能不判给我们任何一方,有没有这种可能呢?
展开


在我国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一个重要问题。通常来说,孩子在父母离婚时需要判归一方直接抚养。这是因为孩子作为未成年人,需要有监护人对其生活、教育等各方面进行照料和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强调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在正常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父母其中一方。然而,存在特殊情况时,孩子可能不会判给父母任何一方。比如父母双方均存在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如父母都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吸毒、犯罪等行为,不适合抚养孩子,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法定程序,指定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例如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或者由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等承担监护职责。但这种特殊情况是非常少见的,法院会严格审查并遵循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