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我们都很爱孩子,不想让孩子缺失任何一方的陪伴。所以想问问,在法律上,离婚后孩子可以由我们共同抚养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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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是可以共同抚养的。所谓共同抚养,通俗来讲,就是离婚后的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一起照顾孩子的生活、学习等各方面。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就为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提供了基本的法律基础,强调了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并不因离婚而改变。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表明,只要这种共同抚养的方式是对孩子有利的,并且父母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协议,是被法律所认可和支持的。 在实际操作中,共同抚养可以有多种形式。比如,父母双方可以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轮流和孩子共同生活,像一周随父亲生活,下一周随母亲生活;也可以是在日常生活中,双方分工合作,一方负责孩子的学习辅导,另一方负责孩子的生活起居等。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核心原则都是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相对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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