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子女抚养费能否增加?
我和前妻离婚时,法院判决了每月的子女抚养费金额。但现在孩子上学开销增大,物价也涨了,原来的抚养费根本不够用。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要求增加抚养费,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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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后子女抚养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增加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子女抚养费是什么。子女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在我国,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便父母离婚,这种义务也不会消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呢?司法实践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比如物价上涨,原来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孩子的生活需求;或者孩子因特殊情况需要额外的费用,像学习某种特长、患有重大疾病等。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先与另一方进行协商。通过友好沟通,说明实际情况和增加抚养费的必要性,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需要增加抚养费的事实和理由,比如孩子的学费发票、医疗费用清单、当地生活成本上涨的相关数据等。 总之,法院判决后子女抚养费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增加的,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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