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患精神病还能否继续拿工资?
我父亲得了精神病,目前在单位工作。我担心他的病情会影响工资收入,不清楚单位会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想了解在法律上,像他这种情况工资发放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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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父亲患精神病能否继续拿工资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父亲在患病的情况下,仍然能够按照工作要求付出相应的劳动,那么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标准向其支付全额工资。这是基于劳动付出与报酬获取的公平原则,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就应当获得相应的报酬。 若父亲因精神病影响了正常工作能力,无法正常工作,比如需要长期请假治疗等。在公立机构从事本职岗位工作者若连续患病达两个月以上者,自该月的第三个工作日起,工资发放规则如下:如果工作期限尚不足十年的话,应发放病休者本人薪酬总额的90%;而对于工作年限已经到达十年及以上者,可以继续全额领取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患病职工,单位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职工享有相应的权益保障。如果医疗期届满后,职工仍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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