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孩子探视权会被强制执行吗?

我离婚后孩子归对方抚养,我有探视权,但对方总是找各种理由不让我见孩子。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吗?法院会支持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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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视权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孩子探视权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探视权,通俗来讲,就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有看望孩子、和孩子短暂相处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是一种法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当一方拒绝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自己行使探视权。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拒不执行,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这里的强制执行和一般的财产执行不同,并不是直接强制孩子与探视权人见面。法院通常会对拒绝协助的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其履行协助义务。目的是促使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保障非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和身心健康。所以,探视权是有法律保障可以通过强制执行来实现的,但在执行过程中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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