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是否能同时享受父母的继承权?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子女是否能同时享受父母的继承权,需要分不同情况来讨论。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从法定继承角度来看,同一顺序的子女在继承开始时一般是同时享有继承权的。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所有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同时参与到遗产的继承分配中。不过,虽然大家都有继承权,但在分配遗产时,并不是绝对的平均分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其次,如果父母留下了遗嘱,那么情况就不同了。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意味着,如果父母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处分,子女的继承权就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确定,可能不是所有子女都能同时继承,也可能继承的份额会有很大差异。 综上所述,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子女通常能同时享受父母的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上会有多种考量因素;而在遗嘱继承时,子女的继承权要依据遗嘱的具体内容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