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前有房,过世后前子女能分房吗
我父亲再婚前有一套房子,现在他去世了。我想知道我作为他的前子女,能不能分到这套房子。不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是按什么规则来确定我有没有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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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前有房,过世后前子女能不能分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父亲再婚前的房子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这是因为,按照《民法典》规定,一方在结婚前购买、取得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不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接下来看继承情况。如果父亲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中明确了这套房子的归属,那么就按照遗嘱来执行。比如遗嘱说把房子留给前子女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那就按遗嘱分配;要是遗嘱指定给了其他人,比如现任配偶或者其他人,那就按照遗嘱执行,前子女可能就分不到房子。 要是父亲没有立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前子女作为父亲的亲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父亲的现任配偶、还在世的祖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共同继承父亲的遗产,包括这套房子。原则上,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过,如果有继承人对父亲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父亲共同生活,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遗产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继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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