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是否还能继承家产?
我家最近在处理老人的遗产问题,老人没留遗嘱。我之前和家里闹过矛盾,好几年没联系了。现在其他兄弟姐妹说我没资格继承家产,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讲,我作为子女还能不能继承家产呢?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子女是法定继承人,通常情况下是可以继承家产的。这一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子女的法定定义,在继承开始时,就拥有法定的继承权。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影响子女的继承权。例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如果子女存在上述行为,那么其继承权将会丧失。 另外,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遗嘱中明确排除了某个子女的继承权,那么该子女就不能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家产,而要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分配。但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以,一般情况下子女有继承权,但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最终能否继承家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