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还在的情况下子女有继承权吗?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他的配偶也就是我的奶奶还在世。现在涉及到遗产分配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作为子女还有没有继承权,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配偶还在的情况下,子女通常是有继承权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继承权和继承顺序的概念。继承权就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继承顺序是法律规定的在继承开始后,各个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在法定继承中,是按照一定顺序来进行遗产分配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由此可见,配偶和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当被继承人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时,其配偶和子女都有权参与遗产的分配。在实际分配遗产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此外,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会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分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将按照遗嘱内容获得相应的遗产,而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所以,配偶还在时子女一般是有继承权的,但具体的继承情况要根据是否有遗嘱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