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残疾该如何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了人员残疾,赔偿问题是很多受害者关心的焦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残疾赔偿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赔偿的前提,也就是确定责任和伤残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确定责任之后,就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需要在治疗终结后,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会根据伤者的身体状况,按照相关标准确定伤残等级。 接下来,我们看看赔偿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医疗费是指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伤害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是指为了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辅助器具费是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最后,关于赔偿的流程。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由商业险或责任人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总之,交通事故残疾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处理,以确保受害者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