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保修期是如何规定的?
买了房子后担心质量问题,想知道不同部分的建筑在保修方面都有啥规定。要是在保修期内出问题了能怎么解决也想了解,想具体知道国家对于建筑物保修期这块是怎么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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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建筑物不同部分进行保修的时间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如下: 首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这意味着,只要建筑物正常使用,地基和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施工方都要负责。因为地基和主体结构是建筑物安全的关键部分。 其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如果这期间这些部位出现漏水等情况,施工单位应进行维修。 再者,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限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在此期间供热或供冷系统出现故障,施工方有责任处理。 然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2年。在这两年内这些方面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要负责保修。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限内,如果建筑物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维修。 相关概念: 最低保修期限:指法律规定的施工单位必须承担保修责任的最短时间。 合理使用年限:是设计文件根据建筑物的类型、使用功能等因素确定的该建筑物正常使用的时长。 质量缺陷:指建筑物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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