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子女配偶有继承权吗?
我和我对象结婚后,他父母名下有套房子。现在他父母年纪大了,我就想了解下,如果他父母去世,我作为子女的配偶,对这套房子有没有继承权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所以想搞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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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父母的房子子女配偶是否有继承权这个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个基本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提及的法定继承人并不包含子女的配偶。也就是说,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子女的配偶通常是没有直接继承权的。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如果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其配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儿媳或女婿就拥有了继承权,并且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另外,如果父母通过遗嘱的方式明确表示将房子留给子女及其配偶,那么子女的配偶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该房子。遗嘱继承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子女的配偶在法定继承中没有继承权,但在丧偶且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有合法有效遗嘱指定的情况下,子女配偶是可以获得父母房子的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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