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名下的财产离婚时能分割吗,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的收入归谁?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有两个问题很困扰我。一是我们把一部分财产登记在了子女名下,离婚时这部分财产能不能分割呢?二是我在结婚前有一套房子,婚后把它出租出去了,这出租的收入是归我个人,还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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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来分别探讨这两个问题。 首先,关于子女名下的财产在离婚时能否分割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来讲,子女名下的财产属于子女个人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财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就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将该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了子女。这就好比你把自己的东西送给了别人,那这个东西就不再属于你了。所以,在离婚时,夫妻双方不能对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进行分割。这是对子女财产权益的一种保护,确保子女的财产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受到影响。 其次,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的收入归属问题。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对于该房产婚后的出租收入,其性质判定需要分情况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如果该出租行为是纯自然的租赁,不需要夫妻一方付出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管理,比如只是简单地将房子租出去,定期收收租金,那么这种情况下的租金收入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自然孳息,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然而,如果在出租过程中,夫妻一方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管理,例如对房屋进行频繁的维修、保养,积极寻找租客等,那么这部分租金收入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租金收入不仅仅是房产的自然增值,还包含了夫妻一方的劳动付出。 综上所述,子女名下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而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收入的归属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在实际操作中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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