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户口迁走了还能迁回来吗
我和前夫离婚后,孩子户口迁到了他那里。现在我想把孩子户口迁回来和我一起,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允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办理哪些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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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孩子户口迁走了通常是还能迁回来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首先,户口迁移在法律上是有相应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孩子户口迁走后再迁回并没有被法律禁止。不过,实际操作中会涉及到具体的条件和手续。一般来说,如果要将孩子户口迁回,需要有合理的理由,比如孩子要跟随你生活,你有抚养孩子的相关证明等。同时,需要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同意接收,也就是要拿到准予迁入的证明。然后再到孩子原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最后到迁入地办理落户。 在办理过程中,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有的地方可能要求提供更详细的材料,比如离婚证、抚养权判决书、房产证明等,以证明孩子迁回户口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所以,建议你在办理前先咨询迁入地和迁出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要求和流程,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这样才能顺利地将孩子户口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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