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工程款可以申请拍卖工程吗
我是做工程承包的,给一个项目做完工程后,对方一直拖着工程款不给。我现在资金周转困难,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申请拍卖工程来拿回属于我的工程款,具体要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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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是可以申请拍卖工程的。 首先,来解释一个重要概念“优先受偿权”,简单说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建设工程的价款可以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这意味着,要是遇到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承包人不能直接去拍卖工程。要先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时间内给钱,如果过了时间发包人还是不给,除了一些按工程性质不适合折价、拍卖的情况,承包人有两个办法:一是和发包人商量把工程折价,用折价的钱抵工程款;二是向法院申请,让法院依法拍卖工程,然后从拍卖的钱里优先拿回自己的工程款。 比如一些特殊的工程,像有特定纪念意义、涉及公共安全等性质的工程,可能就不适合折价或者拍卖。 另外,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所以,如果要通过这种方式拿回工程款,一定要注意时间限制,及时主张权利。 相关概念: 优先受偿权:指特定债权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在建设工程领域,即承包人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工程款。 催告: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在一定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的行为。在欠付工程款情形下,承包人通过催告通知发包人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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