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住院是否可以申请赔偿护理费和营养费用?
我之前遭遇了点意外,身体受了伤但没到需要住院的程度。现在我想向责任方申请护理费和营养费,可又不确定没住院能不能申请。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就想来问问大家,没有住院到底可不可以申请赔偿这两项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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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住院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申请赔偿护理费和营养费用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来说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虽然没有住院,但如果伤者因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确实需要他人护理,比如伤者行动不便,穿衣、洗漱等日常活动都需要他人协助,那么伤者可以主张护理费。不过,伤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或者护理人员的劳务合同、护理费发票等,以此来证明护理的必要性和护理费用的支出情况。 再说说营养费,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即便没有住院,若医疗机构在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中明确指出伤者需要加强营养,那么伤者可以据此主张营养费。通常法院会根据伤者的伤残情况、医疗机构的意见等来确定营养费的具体数额。一般来说,会参考当地的生活水平、伤者的实际需要等因素。例如,伤者因伤导致身体较为虚弱,医生建议多补充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物质,此时伤者就有理由申请营养费。总之,没有住院不意味着不能申请护理费和营养费,关键在于是否有合理的依据和充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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