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伤,做了工伤鉴定。现在鉴定结果出来了,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能不能向单位要求赔偿,也不知道具体有哪些赔偿项目和流程,想了解下工伤鉴定后到底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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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工伤鉴定是确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法定鉴定程序。一旦完成工伤鉴定,就意味着职工的工伤情况以及伤残程度得到了法律上的认定,这是要求赔偿的重要依据。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也就是说,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并且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就有权利要求相应的赔偿。 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多个方面。比如医疗费用,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造成了伤残,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一定标准支付;伤残津贴则是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五、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赔偿的流程一般是,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经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关的赔偿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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