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不提供竣工资料可以要求赔偿吗


如果装修公司不提供竣工资料,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首先,得看您和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里有没有相关约定。要是合同明确规定了装修公司应在某个时间提供竣工资料,以及如果不提供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那么按照合同条款,您完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这在法律上叫“有约从约”,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要是合同里没有对违约金或者不提供竣工资料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您仍然有权利向对方索赔。因为装修公司有义务提供竣工资料,这是附随于装修服务的合理义务。其不提供竣工资料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导致您可能遭受经济损失,比如无法及时办理房产相关手续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延误交付竣工资料而导致的各项经济损失。 在实际操作中,您可以先和装修公司友好沟通,要求他们尽快提供竣工资料并协商赔偿事宜。要是沟通无果,您可以向相关的国家行政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违约:指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了在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或责任的举动。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