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手指骨折做了司法鉴定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我在工作的时候手指骨折了,去做了司法鉴定。现在我想知道,凭借这个司法鉴定结果,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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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遭遇手指骨折并进行司法鉴定后,是有可能要求公司进行赔偿的,但这其中涉及诸多法律规定和流程。 首先,需要明确工伤认定和司法鉴定是不同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而司法鉴定通常是在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中,对伤者的伤残程度、护理依赖程度等进行鉴定。对于工伤赔偿来说,关键的是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手指骨折如果是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的,符合该条规定的情形,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其次,在完成工伤认定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它与司法鉴定不同,是专门针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赔偿的数额和项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不同等级的,可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如果只是做了司法鉴定而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公司赔偿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因为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是基于工伤认定的结果。当然,如果公司愿意依据司法鉴定结果进行协商赔偿,那是另当别论。但从法律程序上来说,要想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应该按照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来进行。 在整个过程中,职工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记录、事故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如果与公司在赔偿问题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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