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发生5年后还能找医院吗?
我之前遭遇了医疗事故,当时没太在意。现在已经过去5年了,身体还是有问题,我想知道现在还能不能找医院讨说法?不知道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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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医疗事故发生5年后是否还能找医院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医疗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在处理这类事故时,诉讼时效是一个重要的时间限制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从你知道自己遭遇医疗事故并且明确责任方是医院开始,三年内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医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到你的情况,医疗事故已经过去了5年,如果从你知道权利受损到现在已经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而你又没有出现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形的话,当你向法院起诉时,医院若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不过,诉讼时效已过并不意味着你不能找医院,你仍然可以尝试和医院进行协商沟通,看医院是否愿意就你的情况进行处理和赔偿。 另外,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你是最近才发现身体问题与之前的医疗事故有关,也就是你最近才知道权利受到损害,那么诉讼时效是可以从你发现时开始计算的。但这种情况需要你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你确实是最近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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