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我正在办理离婚,在婚姻中我遭受了对方的冷暴力和言语侮辱,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我想知道在离婚的时候,我能不能向对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呢?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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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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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法律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离婚时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在婚姻关系中,因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和伤害,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来弥补这种精神上的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损害赔偿就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比如,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对另一方的情感和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打击,无过错方就可以根据此条法律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一是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比如是偶尔的争吵,还是长期的虐待行为,过错越严重,赔偿数额可能越高。二是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如果是在公开场合对另一方进行辱骂、羞辱,比私下的言语攻击造成的精神伤害可能更大,赔偿数额也可能相应增加。三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看对无过错方的精神健康是否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例如是否导致抑郁、焦虑等精神疾病。四是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如果过错方经济状况较好,可能需要承担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五是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不同,赔偿数额也会有所差异。 无过错方如果要主张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遭受家庭暴力时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只有证据充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时无过错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但要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的途径和充分的证据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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