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领过一次失业金后还能再次申领吗?

我之前领过一次失业金,后来又重新就业了。现在我又失业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次申领失业金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符不符合再次申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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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金申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领过一次失业金后,是有可能再次申领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失业金的概念。失业金全称为失业保险金,它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性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去工作收入期间的基本生活。这是失业保险制度为失业者提供的一项重要福利。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对于曾经领过失业金的人来说,再次申领时同样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具体而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意味着,重新就业后,所在单位和个人都要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且累计缴费时间达到1年及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等情况。“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则要求失业人员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表明自己有求职意向和行动。 总之,只要再次失业时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再次申领失业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会根据累计缴费时间来确定,且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会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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