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共同居住过一段时间就可以分男方家产吗?
我和男方共同居住了一段时间,现在关系闹僵想分开,我想知道就凭这段共同居住的经历,我有没有权利分男方的家产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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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并不是只要共同居住过一段时间就可以分男方家产。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家产”的概念,一般来说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也就是说,男方的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他人无权随意分割。例如男方在认识你之前就全款购买的房子,这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共同居住就变成可以分割的财产。 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强调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不仅仅是共同居住。即使共同居住,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通常是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的。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双方有约定,或者有证据证明财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等情况,才有可能对相关财产进行分割。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车,虽然没结婚,但能证明各自的出资比例,那么就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车辆。 所以,仅仅共同居住一段时间,没有其他法定情形,是不能随意分割男方家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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