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中借条的彩印件和照片能否作为认定证据?


在经济纠纷中,借条的彩印件和照片能否作为认定证据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从法律概念、法律依据以及实际应用等方面来详细探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证据的类型和特性。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在民事诉讼中,证据需要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这三个基本特性。真实性是指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非伪造或虚构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能够对案件的认定起到证明作用;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和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借条的彩印件和照片属于传来证据。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经过复制、转述等中间环节而形成的证据。与原始证据(如借条原件)相比,传来证据的可靠性相对较低。因为在复制、转述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信息失真、遗漏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这意味着在一定情况下,借条的彩印件和照片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的。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也就是说,如果只有借条的彩印件和照片,而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其证明力是比较弱的,法院可能不会仅凭这些传来证据就认定案件事实。 在实际的经济纠纷中,如果要使用借条的彩印件和照片作为证据,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增强其证明力。例如,可以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与借条的彩印件和照片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更有力地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此外,如果对方对借条的彩印件和照片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当事人还需要承担进一步举证的责任,证明这些传来证据与原始借条是一致的,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这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综上所述,在经济纠纷中,借条的彩印件和照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由于其属于传来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弱,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当事人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增强其证明力,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