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佣金是否可以不开发票?
我最近收到了一笔佣金,付款方要求我开发票,但我不想开。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来说,收到佣金后是不是必须开发票,不开发票会有什么后果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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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商业活动中,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间人的劳务报酬。从法律层面来看,收到佣金后是否可以不开发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收到佣金属于从事经营活动取得收入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收款方是有义务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的。 不开发票可能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对于付款方而言,如果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其支付的佣金可能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这会增加付款方的税收负担。而对于收款方来说,不开发票涉嫌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税务机关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如果收款方不开发票且隐瞒收入,还可能构成偷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通常情况下收到佣金不可以不开发票,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准确地开具发票,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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