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故意犯罪被判后可以减刑吗?


在贵州,对于故意犯罪被判后是否可以减刑,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减刑的概念。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积极的转变,就有可能减少服刑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虽然法律对减刑有明确规定,但并不是所有故意犯罪被判的犯罪分子都一定能获得减刑。对于一些严重暴力犯罪等情况,法律可能会有更严格的限制。例如,根据相关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虽然这里说的是假释,但也反映了对于严重犯罪在刑罚执行上的严格态度。 在贵州,司法机关在判断是否给予减刑时,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犯罪分子需要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遵守监规,通过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行为。同时,减刑也有一定的限度,有期徒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总之,在贵州,故意犯罪被判后是有可能获得减刑的,但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要经过司法机关的严格审查。犯罪分子应该树立正确的改造态度,积极争取获得减刑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