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共有房产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了,我们有一套夫妻共有房产,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房子。是卖掉平分钱,还是一方拿房给另一方补偿,又或者有其他处理方式?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法律上对于离婚后夫妻共有房产是怎么规定处理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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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夫妻共有房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房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就是从结婚登记到离婚或者一方死亡这段时间。对于离婚后夫妻共有房产的处理,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首先是双方协商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达成一致意见决定房子的归属。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把房子卖掉,然后平分卖房子得到的钱;也可以一方要房子,然后按照房子的市场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这种方式比较灵活,尊重双方的意愿。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果是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谁出价高房子就归谁,然后获得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此外,法院也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判决。例如,若孩子判给一方抚养,为了孩子的稳定生活,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子判给抚养孩子的一方,但这一方需要给另一方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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