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住房该如何安排?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了,但是目前住房的问题还没解决。我们这套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现在不知道离婚后这房子该怎么处理,是一方拥有然后给另一方补偿,还是卖掉平分房款,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后住房安排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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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住房的安排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下面我们从几个常见的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住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商量住房的归属和处理方式。比如,可以协商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以协商将房屋出售,然后平分售房款。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像子女的抚养情况,如果有子女且抚养权归一方,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稳定,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屋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还有双方的经济状况,如果一方经济条件较差,没有其他合适的居住场所,法院也会在判决时予以适当考虑。 其次,如果住房是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该住房仍属于该方所有。不过,如果婚后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共同还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进行分割。例如,一方在婚前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这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该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最后,如果住房是租赁的公有住房,夫妻双方对于该住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种情况下,离婚时的住房安排要根据具体的政策和相关规定来处理。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居住需求、经济状况等,来确定由哪一方继续承租该公有住房,并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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