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时要如何处理?


婚后购买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能就房子的归属和分割达成一致协议,不管是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还是按一定比例分配,法律都是尊重双方协议的。这就是意思自治原则,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双方怎么商量都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法院来判决。如果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通常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像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在分割房子时可能会适当多分。而且,如果房子不宜分割使用,会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判给一方所有,得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当于房子一半价值的补偿。 另外,还有特殊情况。比如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那么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当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有几种处理方式: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份共有: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