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共同房产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有一套共同房产,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是一方拿房给另一方补偿,还是把房子卖了分钱?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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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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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共同房产的处理是一个重要问题,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原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夫妻共同房产。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建造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房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简单来说,就是从结婚登记到离婚登记或者一方死亡这段时间。比如,夫妻婚后一起贷款买的房子,或者婚后一方父母赠与夫妻双方且明确表示是给两人的房子,都属于共同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对于共同房产的处理,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比如一方愿意放弃房产所有权,由另一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双方决定将房子出售,然后平分售房款等,那么按照协商的结果处理即可。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包括购房时的出资情况、婚后对房屋的维护和装修投入等。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可能在分割房产时会适当多分一些。同时,法院也会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如果有子女且子女随一方生活,为了保障子女的居住环境稳定,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子判给带孩子的一方,由这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通常有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一种是将房子判给一方,由获得房子的一方按照房产的市场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房产的市场价值可以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另一种方式是将房子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将所得的款项在夫妻双方之间进行分割。这种方式适用于双方都不想要房子,或者房子无法进行实物分割的情况。 总之,离婚时共同房产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夫妻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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