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共同的房产怎么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我们有一套共同的房产,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分割。是一人一半,还是要考虑其他因素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协议离婚时共同房产分割的规定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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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主要遵循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好的方案进行分割。这种协商的结果可以有多种形式,比如一方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产出售,双方分割售房款等。只要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该协议就是有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例如,双方对房产的出资情况,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还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如果有子女且抚养权归一方,或者女方在婚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法院可能会在房产分割上给予一定倾斜;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也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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